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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新政策:CAS30准则修订与难点解析培训课程

2026年04月19日 07:58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国会培〔2026〕8号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新政:CAS30准则修订与难点解析”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在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背景下,中国财政部已于2025年底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准则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且需追溯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利润表中的损益分为经营类、投资类、筹资类、所得税费用类以及终止经营类五类。利润表还要求新增列报经营利润、经营及投资利润等小计项。以投资资产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以及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相关主要业务的损益将计入经营类别。新准则引入了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MPM),即企业自行设定的业绩指标。

原先利润表中的某些项目,比如原财务费用,将会同时涉及到经营类、投资类、筹资类等类别,新准则实施后如何进行三类别的划分?利润表中的经营利润如何计算?

以投资资产为特定主要业务的企业,以及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为特定主要业务活动的企业,其经营类别的损益如何确定?特定主要业务如何判断?如企业集团中各主体的特定主要业务不同,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针对准则的大幅度修订,企业如何对会计系统及流程进行相应修改?新准则下企业提供何种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以对外进行业绩沟通?企业对员工激励的业绩指标如何改变?

本课程详细讲解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后的内容,新旧准则进行对比,概括出关键差异点,对新旧准则如何衔接进行讲解,提出建议的企业应对之策。

距离新准则的施行日期已不足一年,广大财务人员需要提前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

财政部不断出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应用案例、实施问答以及关于数据资产等多项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持续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24 年财政部全面更新了各项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出版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五期《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保证类质保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范。2025年7月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2025年4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4个和应用案例1个。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如何处理等进行了规范。这些新规大多需要追溯调整会计处理。

财务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掌握这些文件的内容,持续更新自己的账务处理技能。

此外,本课程老师对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归纳研究会计监管部门统计出的近年高频问题。企业因会计差错被处罚,通常都是这些方面有意或无意处理失当。为此,授课老师从监管部门搜寻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对这些问题涉及的知识点一一梳理,涉及的易错点一一标注,引导财务人员识别财务“雷区”,避免会计差错;增强学员对准则疑难问题的理解与处理能力,正确高效地提供财务信息。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 第一期:1月22日-23日(2天),21日报到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线下面授+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学员可自主选择,凡参训学员皆提供14天录播回看。(如线上授课因故取消,本期课程不提供录播回看)

二、培训对象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审计经理、审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三、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最新修订

(一) 修订背景

1. 现有报表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修订原则 3. 主要变化

(二) 一般要求

1. 报表体系与结构 2. 追溯调整、追溯重述与重分类

3. 汇总与分解 4. 重要性 5. 比较信息

6.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区分

(三) 利润表中的类别

1. 经营类别的确定 2. 投资类别的确定

3. 特定主要业务的判定 4. 筹资类别的确定

5. 特定主要业务主体的处理 6. 所得税费用与终止经营

(四) 利润表的其他要求

1. 合计与小计项目 2. 附注披露 3. 资产用途变更 4. 资产和负债组

5. 汇兑差额 6. 套期会计 7. 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

(五) 其他财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 2. 现金流量表 3. 权益变动表

(六) 衔接规定与企业应对

1. 追溯调整 2. 企业应对策略

第二部分: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与难点解析

(一) 准则解释第17-19号

1.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3.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4.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5. 保证类质保的会计处理 6.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7.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8. 售后租回交易关于可变租金的会计处理

(二) 准则实施问答与应用案例

1. 标准仓单交易会计处理 2.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

3. 研发样机销售的会计处理 4. 会计差错更正中重要性的判断

5. 质量保证负债的列示 6. 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

(三) 准则执行中问题讲解

1. 数据资源会计问题 2. 收入准则执行中问题 3. 租赁准则执行中问题

4. 金融工具准则主要问题 5.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准则主要问题

6. 资产减值准则主要问 7. 政府补助准则主要问题

8. 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主要问题 9. 其他准则主要问题

五、拟邀师资

江百灵教授,会计学博士,毕业后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任教至今。曾为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众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培训。多次参加IASB举办的圆桌论坛,近年来每年与IASB理事交流相关专业问题,曾受ACCA邀请赴英访问。

以及其他优秀师资等。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线下面授4000元/人,线上34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七、结业证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事宜,烦请学员咨询当地主管部门。